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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收3张罚单!山西老牌投资机构慧研智投董事长黄俊、总经理胡凌燕“摊上事了”?


2024-07-04 09:26:02   阅读:11.1k+

世界晋商网获悉,据山西证监局网站7月2日消息,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慧研智投)被责令改正。同时,对慧研智投董事长黄俊、总经理胡凌燕等人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山西证监局指出,经查,发现慧研智投存在以下问题:客户营销和服务存在不实和误导性宣传;个别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对外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自媒体直播展业不规范;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不到位。

山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慧研智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山西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黄俊、龚毅飞、胡凌燕、王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刘铭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山西证监局指出,黄俊作为公司董事长、龚毅飞作为分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董事、胡凌燕作为总经理、王凌作为合规总监,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黄俊、龚毅飞、胡凌燕、王凌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刘铭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存在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人员,但私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并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情形。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刘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北京天生天时财经文化传媒成员,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1998年获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早期获得监管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之一。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凌燕,大股东为北京天生天时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38%。胡凌燕、范婷婷分别持股23%、17%。

慧研智投曾多次更名,2012年2月,公司更名为深圳君银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君银投顾),又于2018年4月变更为民众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民众投顾),2023年6月又变更为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山西证监局就曾连发6条公告,对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慧研智投”)及公司5名员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当时,山西证监局称,经查,慧研智投在被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措施期间变相新增客户,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合规管理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合规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也受到了追责。山西证监局认为,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黄俊、总经理胡凌燕、合规总监王凌以及2位副总经理龚毅飞、吴海涛,负有主要责任。对于这5人,山西证监局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山西证监局还提醒该公司关注公司客户情况、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并及时采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加强合规管理等措施。

注意到,在多个投诉平台上,消费者投诉慧研智投存在虚假宣传、威胁客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