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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起诉山西五星级酒店盗用其作品装饰客房,法院:赔4万并登报致歉


2024-02-22 14:47:59   阅读:13.1k+

去年9月,古建筑画家连达发文称,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一家五星级酒店未经其授权,使用其多幅作品作为酒店客房装饰画。连达后将涉事酒店告上法庭。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连达起诉盗用其画作酒店一案胜诉,涉事酒店被判赔4万元,并且登报致歉。

▲涉事酒店客房内视频截图 受访者提供

画家社交媒体上发文:五星级酒店盗用其作品作为装饰画

“山西省武乡县万达心栖湖居酒店客房的背景墙上赫然大面积地装饰着我的手绘山西古建筑作品,数量之多,面积之大,简直令人瞠目结舌。”2023年9月8日,画家连达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山西长治市武乡县一家五星级酒店未经他的授权,盗用他的多幅画作。

当时,涉事酒店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酒店已经知悉连达反映的画作被盗用相关问题,正在协商解决此事。承接涉事酒店客房装修工程的装饰公司负责人则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酒店客房被质疑侵权的画作是他们公司从山西一家古建筑素描相关网站上,以5元/张的价格购买得到,之后另找设计公司临摹放大,然后在酒店装裱使用。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知识产权库专家赵虎律师此前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涉事的画作不是成品,而是存在一个放大复制的过程,这属于最原始的一种侵权形式。

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猛律师则表示,“即便酒店或装饰公司把画家的画都买下来了,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装饰公司或酒店也不能取得画作的著作权,只能取得画作原件所有权和展览权,不能随意复制并用于盈利的目的,更不能把画家的名字去掉,侵害画家的署名权。”

2023年9月,连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此事未得到酒店方面的积极回应,他将起诉维权。

▲判决材料截图 受访者提供

酒店被判侵权:已在省级报纸刊载致歉声明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连达处获悉,他起诉盗用其画作的酒店一案胜诉。

判决材料显示,2023年9月14日,长治市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到被告经营酒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后认为:山西鼙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治市闽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合作建设的山西省武乡县万达心栖湖居酒店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从互联网下载《大同市华严寺全景》《大同市善化寺全貌》两幅美术作品加工成壁纸,用于55个房间的装修,构成对权利人连达《大同市华严寺全景》《大同市善化寺全貌》两幅美术作品复制权的侵犯。

执法人员还认为,山西鼙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山西省武乡县万达心栖湖居酒店的实际所有者,在酒店建设工程中,应当注意到对画家连达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参与璧纸设计定稿时,未尽相应的审查注意义务,做到及时提醒和制止,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承担过失责任。

法院判决认为,经对被告用于酒店墙壁的装饰图案与原告主张的案涉权利作品进行比对,两者在布局、构造、整体效果上无明显差异,构成实质性相似,且长治市新闻出版局已就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使用其上述美术作品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据此,被告侵害了原告对上述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涉事酒店停止使用连达的美术作品,并就侵权行为在《山西日报》刊载声明赔礼道歉,赔偿连达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万元。涉事酒店未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

据悉,2月1日,山西鼙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山西日报》就侵权一事刊载了致歉声明,称已拆除全部涉及侵犯连达著作权的背景墙装饰。

2月20日,连达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我在法律的范畴内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是合理合法的,希望这件事能够对知识产权概念在社会上的普及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