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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即日起,山西全省大整治!商店、餐饮、旅店…


2024-02-05 10:06:52   阅读:10.9k+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全省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发布此通告。

一、整治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二、整治重点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含校外培训机构)、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用电行为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四、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地要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有关部门以及省属企业要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系统突出风险隐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以及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有关行业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检查的每一个场所都要登记在册,并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各地要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单位内部员工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现场召开曝光警示会议,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安全重大事项纳入政务督查重点,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下沉到基层一线,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各行业部门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分地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特此通告。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