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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黎光、任俊杰被罢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更名公告……


2024-01-19 10:11:34   阅读:10.4k+

1月1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贺天才、谢红、王纯、张志川、吴俊清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73人,出席68人,符合法定人数。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稿、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个别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太原市消防条例》《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忻州市亚高山草甸保护条例》《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长治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晋城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临汾市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条例》的决定,以及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开好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对于团结动员全省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再过几天就要开幕了。大会筹备组要按照省委部署和唐登杰书记的指示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落实落细责任,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谨务实的作风、精益求精的态度做好大会的各项工作。各位组成人员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开好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高度统一思想,牢牢把握主题,带头发挥作用,带动全体代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精力完成好大会各项议程和工作任务,使大会作出的各项决策,符合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符合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符合全省人民根本利益;要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大会开成一次凝聚力量、团结奋进、风清气正的大会。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伟,副省长熊继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忻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张春林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晋中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刘星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长治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陈向阳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临汾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王延峰、何勇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解放军和武警驻晋部队补选张文勇、李宁、徐宝龙为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张春林、刘星、陈向阳、王延峰、何勇、张文勇、李宁、徐宝龙的代表资格有效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商黎光的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任俊杰的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商黎光、任俊杰的代表资格终止。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复明辞去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闫晨曦辞去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复明、闫晨曦的代表资格终止。

晋中市选举的蓝佛安,吕梁市选举的王利波,解放军和武警驻晋部队选举的王洪流、徐锐、管懿,因工作变动调离山西。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蓝佛安、王利波、王洪流、徐锐、管懿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截至目前,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47人,出缺5人。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青祥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

张晋仁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丽、曹强、邢娅波、穆五谋、王瑾、贺芳丽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建秋、张彦丽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宝玥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向前、张生、郭艳兵、楚武龙、高建红、武美华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邬竖峰、赵伟、智磊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员红娟、郑国强、孙瑞峰为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石全鹿为山西省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春晖为山西省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茹飞为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焦军丽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石全鹿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白玉春、武美华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韩丽、张仙兰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薛福强的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生的山西省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向前的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个别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山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晋办发〔2024〕2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山西综合广播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