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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以吕梁教院、离石师范、汾阳师范为基础,组建吕梁师范高专


2021-09-29 20:49:17   阅读:11.6k+

据光明网:日前,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行动方案》,其中明确:以吕梁教育学院、离石师范、汾阳师范为基础,组建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秋季开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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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教育学院

吕梁教育学院是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二十五年来,吕梁教育学院在艰难中崛起,在创新中前进,为基础教育和社会各界培养各类专业人才12000余名,为吕梁以至全省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特有的贡献。

教育学院地处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西路在地图中查看,是吕梁市唯一的一所全日制成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学院总占地面积136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30平方米。从建校以来,共为全市及至全省培养了一万多名教育行政干部和一线教师,硕果颇丰,成绩显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吕梁教育学院的前身为始建于1974年12月的吕梁地区教师进修学校。1977年,在筹建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开始招生,教学工作以全区(吕梁地区)中学在职教师短期培训为主。1979年,山西师范学院吕梁专科班(吕梁师专前身)从汾阳师范迁入我院,并延续开展招生和教学工作。1983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吕梁地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吕梁教育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育部评估验收,吕梁教育学院正式在国家教育部备案,被列入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校。1989年,经省、地组织部门任命,吕梁教育学院由正处级建制升格为副厅级建制。2000年起,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吕梁教育学院办学点正式设立,并开始招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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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师范

山西将以吕梁教院、离石师范、汾阳师范为基础,组建吕梁师范高专

 

离石师范是一所招收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0年,2003年2月省政府以晋政函[2003]227号文件正式批准学校取消中师建制,更名为“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离石师范分校”,挂靠吕梁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11月,省教育厅决定正式纳入高等学校管理序列,业务由省教育厅高教处管理,接受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的指导,人、财、物仍属吕梁市,归口部门为吕梁市教育局。学校现有编制145名,是1985年根据在校生800人规模核定的。学校现有在校生3766人,正式教职工215名,其中:校级领导5名,科级干部28名,专任教师133名,行政后勤教辅工作人员49名。离退休人员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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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师范

山西将以吕梁教院、离石师范、汾阳师范为基础,组建吕梁师范高专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汾阳师范分校创建于1950年,前身是汾阳师范学校,是吕梁地区建校最早的一所中等专业学校,建校五十多年来,为吕梁、晋中乃至全省培养了两万余名教育及其他行业的优秀人才,为吕梁的基础教育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2004年4月被省政府正式批准成为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汾阳师范分校,完成了升格转轨,实现了学校历史性的跨越。学校占地面积9.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万2千多平方米。拥有设施先进、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图书楼、电教楼、艺术楼、实验楼、学生宿合楼、教工宿舍楼、学生餐厅兼礼堂等26座大型建筑以及设施先进的理化实验室、微机教室、语音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媒体课件制作室、双向传导电视教学系统、远程教育网、琴房、小排练厅、 画室、硬化灯光球场等。学校图书馆现藏书12万册,订阅报刊杂志260余种。学校体育、音乐、美术教学设施齐全,可以满足音、体、美侧重班学生的教学需要。学校现有教工267名、专兼职教师184名、其中高级讲师40名、讲师40名、初级职称98名,其中有17名教师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有教师6名正在攻渎研究生学位,有4名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有2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2名教师获曾宪锌教育基金奖,8名教师在省级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学校从2002年起开始招收普通小学教育理科(五年)、小学教育文科(五年)、小学教育英语(五年)、小学现代教育技术(五年)等专业。学校可容纳学生4000人,目前,学校在校生规模达3300人,教学班达56个,其中包括音、体、美侧重班。; 由于办学成就突出,学校受到国家、省、地表彰近50次。1997年以来,中宣部、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授予该校“大中专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连续表彰汾阳师范学校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省“文明单位”、“模范单位”、“文明学校”、“德育示范学校”、“中小学师范培养工作先进单位”“科技教育先进学校”、“体育先进学校”等。

 

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行动方案

一、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在老旧小区改造、新区开发中,将配建幼儿园纳入规划建设。已建成(含已在运营)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均移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对已建成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的或规划不足、建设不到位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配套幼儿园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必须整改到位。加强乡村幼儿园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结对帮扶、教研指导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据其提供的普惠性学位数量和质量,同级财政按生均不低于600元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补助。完善普惠性民办园退出、认定制度,每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加快实现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目标。2021年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公办园30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园30所,全市公办率达55%以上、普惠率达80%以上。学前教育公办率和普惠率逐年提高3—5个百分点,到2025年,公办率达到70%以上、普惠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4.整治幼儿园“小学化”。幼儿园保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禁止向幼儿传授小学阶段才应该接受的具体教科书知识。注重培养幼儿规则意识、公德意识,普及垃圾分类常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二、补齐义务教育资源供给短板

5.优化学校布局,增加学位供给。统筹城乡教育,整合撤并农村薄弱学校,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动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初中向县城集聚。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对确需保留的农村学校,要加快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免费就餐标准,加强学生营养与健康工作。吕梁市区每年增加500—800个学位,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腾退空间优先发展义务教育。着力解决中小学校各类功能室、运动场地不足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6.改革办学模式,均衡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健全教师交流机制,推动优秀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交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7.关爱弱势群体,办好特殊教育。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的安置原则,建立科学、规范、准确的“一人一案”机制,确保视力、听力、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三、深化教学改革

8.强化体育课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配齐体育教师,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每周5课时,初中每周不少于4课时,高中每周不少于3课时,严禁挤占。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保证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运动技能。每天上午、下午各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大课间活动,各做1次眼保健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备心理健康教师,设立心理辅导室或相应的活动场所,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每两周至少1课时。每学年开展1次学生心理普查,建立特殊学生心理预警、心理干预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强化学生实践教育。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小时。校园保洁组织学生完成,鼓励家务劳动。开展每生每年1周的生产实习、创新教育、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11.加强中小学思政工作。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开齐开足思政课程。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发校本教材,开展“红领巾讲党史”等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加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加强美育教育。组织好高中新生军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四、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2.加强作业管理。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基本在校内完成,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大部分在校内完成,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严格控制考试频次。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由学校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根据实际可安排期中期末两次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考试,取消小学阶段市级、县级统考。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大力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

14.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日课后服务可延长至18:30,实行双休日开放1天、寒假开放1周、暑期开放3周的校内服务。通过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作业、答疑解惑、社团活动、图书阅览、科普宣传、劳动教育等形式,满足学生及家长的课后服务需求。加强学困生转化,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坚持公益导向,学生自愿参加、自主选择服务项目。积极推进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并给予相应报酬,也可协调校外资源联合提供服务。课后服务所需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六、推广智能电子学生证

15.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进校园。为满足学生和家长必要的通讯联络需求,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在全市中小学推广具有家校互联、考勤管理、图书借阅、紧急求助等功能的“智能电子学生证”,加强智慧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七、坚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16.从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停止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坚决取缔无办学资质或经过整改办学资质仍然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统一纳入“教培云”等平台监管。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

八、严格规范民办教育

17.规范民办学校审批、招生、收费、教学。停止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中小学校,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轨制不得增加。民办学校不得提前违规和变相招生,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招生简章。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的核查、调控,严禁过高收费。严查惩戒“超纲教学”“超时教学”“强化应试”等现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九、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18.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到2022年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引进优秀管理团队和学科骨干教师,打造一批高品质公办高中标杆。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强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9.举办艺体类特色高中。在吕梁二中、孝义五中、汾阳二中、汾阳四中、临县高级中学等学校开展试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专家评审团队,对资质合格的社会艺体类培训机构进行考核,每年公布艺体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学校从中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入校开展专业培训(市域外、国内知名培训机构也可参与),学校提供场地、设施,培训机构专业教师参与学校专业授课,切实减轻艺体类特长生外出培训负担。建立入校培训机构服务评估淘汰机制。允许入校培训机构适当收费,学校不得代收任何培训费用。各学校可根据需要招聘一批艺体类教师,通过进修、跟岗培训、联盟办学、同步课堂等形式,逐步补齐特色高中学校专业教师短板,实现特色学校自主办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

20.取消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校长实行职级管理,设立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四个职级,每个职级设三个等级,职级每3年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一次,等级每年考核一次,确定校长职级和薪酬标准。原行政级别档案保留,调出时参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1.实行校长聘任制。中小学校长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组织选拔,经地方党委批准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任,每个聘期一般为3—6年。党内职务由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组任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教育局)

十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2.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编制部门控制教师编制总量,人社部门控制教师岗位总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各学校编制和岗位数量进行动态调整。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区域内总量控制下的学校编制核定、岗位设置、教师调配以及教师档案、工资手续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23.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每年依据空编及需求情况,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招聘,足额补齐。教师招聘按男女1:1的比例设岗,分别择优录用,逐步解决教师性别结构失衡的问题。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逐年招聘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24.改革教师评价标准。构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评价体系,综合考评教师政治素养、师德修养、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教学研究、作业批改、学困生转化等内容。在职教师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有偿补课,严禁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或代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让教师敢管愿管善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旗帜鲜明为认真负责、严格管理的老师撑腰做主。严格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大教师、校长培训力度,大力培育名师、名校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25.加强对教师工作考核。严格执行教师工作量标准,确保专任教师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对聘用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不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完不成工作量的,经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后,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6.健全教师退出机制。对年龄偏大、身体条件不适应教学工作的教师,工作年限满30年,或工作年限满2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经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提前退养,并腾出教师编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7.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来吕梁公办中小学任教,可通过面试直接录用入编,提供人才公寓,并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二、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28.做强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在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加强人才引进,加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重点打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等专业,打造吕梁职业教育龙头品牌。(责任单位: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29.组建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吕梁教育学院、离石师范、汾阳师范为基础,组建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秋季开始招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30.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利用有关县区现有教育园区,整合吕梁卫校、吕梁会校、吕梁农校、吕梁经管学校、吕梁技校、吕梁职业中专等中职学校,建设吕梁职业教育园区,实现资源共享。重点打造护理、会计、畜禽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新能源汽修等骨干专业,加快建设康养、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31.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各县市区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成高标准的职教中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市区职教中心要优化专业设置,建立实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推进“双师型”队伍建设,努力为当地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快培养乡村振兴人才,鼓励更多农民、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32.完善职普互通体系。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全市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志愿同时填报、学生统一录取。提升中职、高职教育专业、课程、教学衔接的契合度,充分利用高校单招、对口升学、三二分段、普通高考四条主渠道,努力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建立吕梁市职业教育就业平台,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双向选择服务。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三、提高教师待遇

33.提高工资待遇。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在预算安排环节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大财政投入,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增加20%,重点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按总量的2.5倍列入财政预算。绩效工资根据对学校、教师业绩考核结果差异化发放,把多劳多得、优师多得原则落到实处。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500元。普通高中教师早晚自习和双休日校内服务报酬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报酬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4.设立教育发展基金。广泛吸收社会资本,设立教育发展基金,用于奖励优秀教师、帮扶生活困难教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工商联)

35.增加教师福利。在全市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教师门诊挂号窗口,全市城乡公交和旅游景点向本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文旅局)

来源:山西教育杂志、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