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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两人被公诉一人被查


2024-03-29 14:14:44   阅读:11.4k+

日前,山西省平陆县委原书记麻军泽(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麻军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麻军泽利用担任垣曲县县长、平陆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麻军泽简历

麻军泽,男,汉族,1971年1月生,山西永济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9月参加工作。他曾长期在基层任职,曾担任过镇长、镇党委书记等职,2008年底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副主任。2016年他再到地方任职,任垣曲县县长,2021年任平陆县委书记。在垣曲任职时,与其搭档任县委书记的杨彦康已于今年1月接受调查。

2023年12月,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运城市平陆县委原书记麻军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麻军泽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房产;违规决定使用政府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麻军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麻军泽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韩加政(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韩加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韩加政利用担任盂县秀水镇镇长、盂县牛村镇党委书记、盂县副县长、盂县常务副县长、阳泉市郊区区长、平定县县长、阳泉市城区区委书记、阳泉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韩加政简历

韩加政,男,汉族,1966年8月生,山西盂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阳泉市盂县县委常委、副县长,阳泉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阳泉市平定县委副书记、县长,阳泉市城区区委书记。2022年2月,任阳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3年8月,被免职。

2024年1月,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阳泉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韩加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加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韩加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韩加政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阳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马向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信息,马向东,男,汉族,1961年3月生,河北深州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

马向东(左四)